交五险一金究竟有何意义
添加时间:2018-09-05 10:15:17
浏览次数:
0
五险一金是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但职场人士对于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却颇有微词,高缴纳比例,令职场人的到手工资少了不少,用人单位因多付出了劳动报酬同样对此不满。以月薪三千为例,五险员工缴纳两百多,公司为员工缴纳七百多,住房公积金按照10%的比例缴纳,员工本人和公司各缴纳三百多。由此看来,员工到手工资不过不足两千五,而企业实际上付出的工资达到四千元。
职场人士觉得扣完工资更低。最为一名人力资源管理者,该如何让员工更加清楚明确地知晓缴纳五险一金的必要性呢?
社保是社会稳定的需要,多数人养老的依靠。多数职场人都容易考虑眼前利益,而忽视中长远的情况,更容易只考虑自己个人的利益,而很少关注别人、集体或国家的利益。为此,针对五险一金的问题,分析如下:
个人意见服从国家法律规定
站在公民或员工个人角度,五险一金可买可不买,因为需要个人承担一部分费用,特别是那些工资收入本来就不高的,特别看重每个月扣走的几百块。
不少个人会想:社保的五险,养老即使买够十五年,到时候自己领养老金时也很低,还不如去买商业保险公司的某些险种,况且自己是否活得到退休还是一个问题,而且国家还想推迟退休;医疗险需要连续缴,不能中途断,年限要求又那么高,真的不如商业保险方面的疾病类险种好,而且现在又有居民医疗险,虽然报销额度不高,但每年交的费用低得多,特别是处在青年、中年的人,平时又不怎么生病;工伤险就更没有意义了,特别是伤害风险很少的工种、行业,比如:办公室工作,几十年都很少发生伤害的,当然员工不承担费用,但是五险必须一起买的捆绑消费,是不是垄断呢;失业险,虽然交费不多,但领用时,标准很低,而且手续繁琐,农村户口虽然不扣个人,但仍然是五险捆绑,非常有意见;生育险的意见就更大了,已经生育过了,也不计划再生育了,凭什么还交费,虽然个人不承担,但五险捆绑;一金,公司出一半、个人出一半,这又不是强制性的,凭什么要我必须买,特别是对那些不想购房、已经购房的人,或者当地银行不接受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意见更大。
其实,不少单位也是有意见的,效益这么不好、利润这么少,还要每月从帐上扣走那么多五险一金,特别是看到政府主管部门把这些钱用到股市、期货投资时,员工和企业的心就悬起来了,如果真的亏惨了,谁来承担这个损失,谁又承担得起这个责任;当然,主管这笔资金的官员贪污时,就更气人了;而且,许多用人单位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也纷纷建议企业不要为员工购买社保,当然需要在入职前与员工达成一致意见,即使有员工仲裁或诉讼,十人中也难有一人胜诉,综合计算,还是企业赚的钱多。
然而,当初员工强烈要求不买社保,如果真的出了事情(比如:工伤、失业、生病等),自己花了钱或看到别人领失业金时,就有意见,心里就痒,员工一定不会管当初写给公司的不购买承诺书,而只会找公司要钱。
当然,还有五险一金主管部门的社保局、房管局甚至仲裁局、法院等,为保护地产经济或招商引资,对当地各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一金的情况查的不严,是否全额购买,是否足额及时购买等,仲裁或诉讼是否将其推为“行政行为而不置可否”。
意见归意见,无奈归无奈,发展归发展,但国家社保法或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社保是强制的,不管你喜欢与否、愿意与否,都必须购买,否则违法;公积金则需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了。当然,国家是综合考虑社会稳定、人口老龄化、CPI等因素,目的是保证退休后,人人都有基本的养老、医疗保障,同时保证失业、生育、工伤员工得到及时、足额的补助,都是稳定社会的需要。如果没有社保,生活在社会中低层的人员,在年老时将如何生存,然而,这部分人的数量是非常大的,社会稳定出不得问题,也与社会主义的宗旨和奋斗目标相悖。
中低收入者最适用
要说五险一金的适用性,实事求是讲,对每位职场人来讲,其适用性不是均等的,对高收入者适用性不强,但是今天是高收入,明天、后天还是高收入吗?目前来看,所谓的高收入,也要看地方,如果月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房价2倍以上的就可以叫高收入了;对中低收入者的适用性强,他们今后的养老,可能指望不上自己的储蓄,甚至子女都无法靠,还得把希望寄托在社保上,至少可以保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这也是大多数工薪阶层的情况,按照20/80原则和13亿人计算,这部分人基本就超过10亿。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通常做法原则,社保甚至包括住房公积金还是得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