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各行各业用工缺口加大,“ 某某企业急招兼职者”“ 高薪诚聘”等信息层出不穷,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兼职的人们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在西安某高校读大三的小贾就经历过一次兼职骗局。去年寒假,小贾打算留在西安找一份兼职,锻炼一下自己。他和舍友在网上找了一个中介,中介称公司有很多兼职职位,需要本人带着身份证、学生证来报名。两人按要求来到公司,发现应聘的学生还有很多,想着这应该是家正规中介公司。可两人把资料填完之后,中介公司的人员却开始播放该公司的宣传片,并要求所有应聘人员在小教室进行培训,还要求手机关机、交出身份证。小贾感到不对劲,和舍友抗议之后,强行离开。小贾心有余悸地说道:“ 幸亏我和舍友都是男生,争执起来也不怕吃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后来小贾查阅得知,有关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更不能扣留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作为抵押物。他提醒求职者要加强法律意识,对违法行为予以回绝和揭发。
榆林高新区某酒店兼职销售经理常青说,由于他自己的工作性质特殊,每年冬季都会找一份兼职。几年的兼职经历也总结出一些经验,就是找兼职时一定要到有资质、信誉好的正规职介中心。进门要看该职介所是否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只有具备这两个证照的职介所,才可以从事职业介绍的工作。不良中介一般没有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过期,也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同样,在建筑行业上班的高虎每到冬季也会回到榆林从事兼职工作。他说,开始兼职时,经常遇到一些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交一定保证金或其他一些费用,如服装费、建档费等,即可上班。其实这种兼职往往也是骗局,应聘者交钱后,招聘单位又会推托职位已满,要求回家听消息,接下来便石沉大海。“ 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私自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应主动与用人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高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