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传世庆典终身寿险(万能型) (在售)
- 太平洋保险
- 产品特色: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万能账户复利计息,年利率最低为2.0%。
- 加入对比
-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趸交
- 投保年龄: 0-75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有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合同保单账户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75周岁
保险期间: 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详细条款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太平洋鑫享事诚(庆典版)两全保险 | 7年年 | 3年 | 100000 |
太平洋传世庆典终身寿险(万能型) | 终身 | 趸交 | 10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生存保险金 | 207320 | 3年交,第5-6年分别给付年交保费的60%,也就是6万,共领取12万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7320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合同保单账户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207320 | 给付基本保额 |
身故保险金 | 207320 | 18岁前,取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18岁后,给付已交保费的1.2/1.4/.1.6倍与现金价值取大。新冠身故,给付已交保费的2倍。 |